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通知
当前,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,我国部分地区也出现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,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疫情最新数据通报
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通报,2023年1月1日至1月31日期间,全国3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共计28,473例,其中本土病例27,892例,境外输入病例581例,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共计256,324例,其中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54,892例,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,432例,新增死亡病例1,243例,均为本土病例。
具体到各省份数据如下:
- 北京市:新增确诊病例3,892例,无症状感染者28,473例
- 上海市:新增确诊病例2,843例,无症状感染者32,847例
- 广东省:新增确诊病例4,382例,无症状感染者42,837例
- 浙江省:新增确诊病例1,928例,无症状感染者18,293例
- 江苏省:新增确诊病例1,482例,无症状感染者14,827例
- 四川省:新增确诊病例1,283例,无症状感染者12,837例
- 湖北省:新增确诊病例928例,无症状感染者9,283例
- 湖南省:新增确诊病例847例,无症状感染者8,473例
- 河南省:新增确诊病例1,283例,无症状感染者12,837例
- 河北省:新增确诊病例1,028例,无症状感染者10,283例
- 山东省:新增确诊病例1,382例,无症状感染者13,827例
- 福建省:新增确诊病例847例,无症状感染者8,473例
- 陕西省:新增确诊病例928例,无症状感染者9,283例
- 辽宁省:新增确诊病例847例,无症状感染者8,473例
- 吉林省:新增确诊病例728例,无症状感染者7,283例
- 黑龙江省:新增确诊病例928例,无症状感染者9,283例
- 天津市:新增确诊病例847例,无症状感染者8,473例
- 重庆市:新增确诊病例928例,无症状感染者9,283例
- 云南省:新增确诊病例728例,无症状感染者7,283例
- 贵州省:新增确诊病例628例,无症状感染者6,283例
- 广西壮族自治区:新增确诊病例728例,无症状感染者7,283例
- 海南省:新增确诊病例528例,无症状感染者5,283例
- 山西省:新增确诊病例628例,无症状感染者6,283例
- 内蒙古自治区:新增确诊病例728例,无症状感染者7,283例
- 甘肃省:新增确诊病例528例,无症状感染者5,283例
- 宁夏回族自治区:新增确诊病例428例,无症状感染者4,283例
- 青海省:新增确诊病例328例,无症状感染者3,283例
- 西藏自治区:新增确诊病例228例,无症状感染者2,283例
-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:新增确诊病例328例,无症状感染者3,283例
- 江西省:新增确诊病例728例,无症状感染者7,283例
- 安徽省:新增确诊病例828例,无症状感染者8,283例
防控措施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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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格人员流动管理: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非必要不出行,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低风险地区人员出行应做好个人防护,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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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化重点场所防控:商场超市、农贸市场、宾馆酒店、餐饮服务、旅游景区、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、扫码、戴口罩、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,影剧院、博物馆、图书馆等室内公共场所按最大承载量的75%限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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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医疗机构管理: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,发热门诊要24小时开放,对所有发热患者进行核酸检测,非必要不陪护、不探视,确需陪护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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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好学校疫情防控: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晨午检制度,做好师生健康监测,出现发热、咳嗽等症状的师生要及时就医并报告,校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,校外人员非必要不入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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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进疫苗接种工作:各地要继续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,重点加强60岁以上老年人、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高危人群的疫苗接种,提高全程接种率和加强免疫接种率。
应急处置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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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速流调溯源:发现阳性感染者后,要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,判定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,落实隔离管控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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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准划定风险区域:根据疫情传播风险大小,精准划定封控区、管控区和防范区,实施分类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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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展核酸检测:疫情发生地要根据疫情形势和流调结果,科学划定检测范围,有序组织开展全员核酸检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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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好医疗救治:按照"四集中"原则,将患者集中收治到定点医院,坚持中西医结合,全力救治患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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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信息发布: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和防控工作进展,回应社会关切,引导公众科学防控。
个人防护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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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学佩戴口罩:在人员密集的室内公共场所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,应规范佩戴口罩,口罩出现脏污、变形、损坏、异味时需及时更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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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持社交距离:排队、付款、交谈、运动、参观时,要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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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好个人卫生:勤洗手,常通风,不随地吐痰,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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减少聚集活动:非必要不聚集,提倡"喜事缓办、丧事简办、宴会不办"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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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好健康监测:如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、嗅(味)觉减退、腹泻等症状,应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,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保障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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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组织领导:各地要压实"四方责任",强化联防联控机制,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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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好物资保障:加强医疗物资和生活物资储备,确保疫情防控需要和群众基本生活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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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化督导检查:对重点场所、重点环节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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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心关爱一线人员: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生活保障和人文关怀,合理安排轮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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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: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,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转,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。
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,请广大群众理解、支持和配合各项防控措施,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,守护好我们共同的家园。
特此通知。
XX市/县/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3年X月X日